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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健康消费离我们有多远?

1999-04-1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石立军

1999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颁布实施五周年,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的主题定为“安全健康消费”。但是,目前“安全健康消费”的实现离我们有多远呢?

据最近的调查显示,1998年全国城市中有34.9%共2258万个家庭买到过假冒伪劣的商品,侵害面比1996年扩大了2%。消费者因使用伪劣商品而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重大案件近5年来每年近4宗。另外1998年接受劣质服务的城市居民家庭约1500万户,占城市家庭总数的近1%。其中,假冒伪劣商品给122.2万个城市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。48.4万人因劣质服务人身受损,轻伤136.2万人,重伤26.5万人,严重致残死亡的占6.1万人。

消费者在受到商品质量、服务质量对身体损害的同时,还不同程度地遭受心理上、感情上的伤害。这方面情况最为严重的是劣质服务。据统计,1998年有逾1000万人的消费安全权遭侵后又造成心理伤害,其中属劣服务造成的有785.3万人。

值得欣慰的是,1998年,我国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后,据理力争的人数已超过500万人。只要也只有广大消费者真正操起法律这把正义之剑,保护自己享有的权益,“安全健康消费”就会离我们近一些,更近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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